低品位能源多相流与传热北京市重点实验室
实验室管理规章制度
2020年11月
目 录
为加强实验室规范化管理,提高管理效率,确保实验室安全,保障科研工作,更好对实验室仪器设备的进行使用和维护,根据本实验室的实际情况,特制定适合于本实验室的相关措施和制度,以确保发挥仪器设备的效益及实验室的正常运转。
第一条 实验室是所有实验人员共同的责任,每一位实验人员都应对实验室的正常、高效运转尽自己的义务和责任,自觉遵守实验室的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
第二条 本制度为本实验室所有实验人员的行为规范,目的使大家在一个有组织、有秩序的环境下工作,在最大限度地为大家提供一个能充分发挥自己才能的空间的同时,使实验人员养成良好的工作习惯,为今后的科研和工作打下基础。
第三条 实验室日常管理按照“集体协商,分工负责”的原则进行。实验室的每项管理工作都有明确的责任要求,并有专人负责。从仪器设备的使用到实验方法、安全卫生都制定标准化的规范,大家都按照规范执行,以确保管理工作的有效性和连续性。
第四条 实验管理的各方面都要求有及时、准确的记录,以保证实验室所有工作的可追溯性。
第五条 实验室日常管理实行分工负责制。各实验台负责人必须按照实验室规章制度要求做好自己分管的工作,配合好其他实验台负责人的工作。各实验台负责人向实验室主任和全体成员负责。
第六条 坚持汇报制度。实验室成员要定期或不定期的向实验室主任汇报自己的工作进展。重要事项必须及时向实验室主任汇报。
第七条 对任何违反实验室各项规章制度的行为,予以做出适当处理。未造成严重后果的,由相关实验台负责人进行业务培训并合格后方能继续实验工作。造成严重后果的,必须及时向实验室主任汇报并接受处理。
第八条 禁止个人做有损实验室利益、形象、声誉或破坏实验室发展的事情。
第九条 规章制度要与时俱进。各实验台负责人对不适应新情况、新问题的规定要及时修改,上报实验室主任审批。
为使实验室长期保持优良的工作环境,特制定本制度。
1、初到实验室工作学习的新生要学习实验室的有关规章制度,并自觉遵守。
2、实验室科研人员(包括全体教师和研究生)工作时间为:早08:30-11:30,14:00-17:30,19:00-22:00,严格遵守考勤制度。
3、实验室设有专职人员,负责实验室仪器设备管理使用、财产管理、安全管理、考勤管理等,进入实验室工作学习的人员应密切配合专职人员完成各项管理工作。
4、为确保科学实验的顺利进行,可观看他人实验台搭建或者实验过程,但请务必不要擅动别人的实验台设备仪器等。如有需要的仪器设备,可与实验台负责老师或者同学沟通,再报实验室主任批准后,方可调用他人实验台设备,且须由实验台负责的老师同学拆卸,切勿自行拆卸。
5、保持实验室的整洁和卫生是每个人的责任。每天工作完毕后要清扫工作场地,在实验室内不得任意堆放杂物,废物要及时清除,临时存放的东西要堆放整齐,不得随手乱扔废弃物。各实验室房间每两周打扫一次卫生。
6、进入实验室要求衣着整齐,特殊试验要穿工作服。
7、不得随意将无关人员带入本实验室。
8、实验室内不得大声喧哗影响他人工作,严禁在室内吸烟。上班时间不得在实验室内进行体育活动。
9、禁止在计算机上安装、下载任何未经授权或来源不能保证安全的软件;任何时间均严禁在实验室内计算机玩游戏。
10、对不符合规定的操作或不利于安全的因素进行检查,有权停止有碍安全的操作,所有老师及研究生要支持和服从安全员的工作。实验涉及经济保密、公文保密和国防保密部分,按国家、学校等相关文件执行。
11、实验室承担保密科研项目的测试数据,分析结论、阶段成果和各种技术文件,均要按科技档案管理制度进行保管和使用,任何人不得擅自对外提供资料。如发现失密事故,应立即采取补救办法,并对泄密人员进行严肃处理。
12、对违反本制度或不顾国家、学校有关规定而自行其是的,学校保卫部门、实验室管理部门有权停止其实验和作业,并作出限期整顿和改造的决定。凡是被勒令整顿、改造的实验室(装备),在采取相应的整改措施并经上级有关部门测试合格后,方可重新工作。
13、凡属精密贵重仪器和大型设备的图纸、说明书等资料,要按规定存放,使用中的图纸、说明书等资料,要有专人妥善保管,不经领导批准,不得随便携出或外借。
14、对违反规定的人员实验室有权给予适当处理,直至取消其在实验室工作资格。
为了确保实验室安全稳定,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学校关于安全保卫工作的有关规定,结合实验室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1、实验室实行安全责任制。实验室主任总体负责实验室安全,为第一负责人。为了配合实验室主任管理实验室,每个实验室房间设安全负责教师一名,全面负责该房间设备及人身安全保护工作,具体房间分配如下:
房间号 | 分工负责安全教师 | 协助 |
F815 | 刘广林 | 刘国华 |
F401 | 刘广林 | 王兆福 |
F403 | 马骁婧 | 程永攀 |
F433 | 程永攀 | 刘国华 |
FD121 | 王清洋 | 程亮元 |
CD112 | 余雄江 | 叶文力 |
CD114 | 苗政 | 陈宏霞 |
B810 | 韩璐 | 何孝天 |
B812 | 余雄江 | 何孝天 |
B811 | 谢剑 | 王浩 |
B815 | 纪献兵 | 韩璐 |
B817 | 雷蕾 | 韩璐 |
2、实验室安全工作的主要内容包括:安全宣传、安全教育、安全检查、安全整改。
3、实验室工作学习人员一定要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意识,实验室负责人要全面负责实验的安全,任何试验都要有安全防护措施,重大设备要有安全操作规程及培训方可操作。
4、实验前要进行全面的安全检查,如有运行中的仪器设备,现场不能无人监守,实验完毕离开实验室之前要关好门窗,切断电源、水源和火源。
5、对易燃、易爆和剧毒危险品,要按规定在专用库房存放,并指定专人妥善保管。领用时要严格手续,必须经实验室主任签署意见,方可领用,同时要制定出可靠的安全防范措施,剩余部分要立即退回仓库,并作好详细记录。
6、注意人身及设备的安全,做实验时要有安全措施,严禁带电作业。
7、使用转动机械时不得带手套、露长发,注意做好自我防护工作。
8、使用动力电源时,必须事先经实验室同意,由具备资质的人员施工并检查无误后方可接通电源。
9、实验室内禁止使用明火,确因需要使用明火时需向安全负责人通报并得到许可,采取防火措施后方可使用。
10、制定实验室安全防火制度和防火应急预案。如遇火警,除采取必要的消防措施组织灭火外,还应马上报警(火警电话为外线119),并及时向上级报告。火警解除后要注意保护现场。
11、实验室工作学习人员不得将各房间钥匙转借他人或私自复制。
12、保持实验室监控摄像系统运行良好。实验室内发生物品丢失或失窃时应主动报案,并积极配合有关人员的调查取证工作。
1、防火工作人人有责。实验室有义务对教职工和学生定期进行安全防火教育,积极带领广大教职工、学生做好防火工作。指定专人负责防火,经常检查设备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大学保卫处负责对全校的安全防火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做好义务消防队的组织建设和业务训练,开展经常性防火宣传。
2、消防器材的更换、维修和配置,由保卫处统一负责,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调换。
3、使用电炉等高温设备作实验时,必须有专人看管,底垫石棉网,不准随意离开,以防发生火灾。实验完毕后,应作好实验记录,整理好实验仪器、各种用具。离开实验室前要检查水龙头、门窗、电灯、电源是否关好,要把精密仪器放回原处。
4、严禁存放、使用易燃、易爆物品,严禁使用明火,严禁使用违规电器,如电磁炉、热得快、烧水器等。电器设备的安装和使用必须符合防火规定。严禁私拉电线。实验用电源插座请勿接触地面,用毕收好断电存放。
5、对因违章操作、玩忽职守、忽视安全而造成的火灾、被盗。污染、中毒、人身重大伤损和精密、贵重、大型仪器设备损坏等重大事故,实验室要保护好现场,立即向院、系(所)有关部门报告,有关部门要及时对事故作出严肃处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对隐瞒不报或缩小、扩大事故真象者,应予从严处理。
6、仪器设备室、试验大厅、资料室等场所严禁吸烟和使用火种。各种压缩气瓶,不得靠近热源,避免强光的直接照射,离明火距离不得小于10米,禁止敲击和碰撞,夏季要防止烈日暴晒,外表漆色标志要保持完好,专瓶专用,严禁私自改装它种气体。
7、搬运、使用易燃、易爆物品,要严格执行操作规程。违者所造成的后果,由当事人承担,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罚。
8、在无火警的情况下,任何人不得擅自动用消防器材,违者予以批评教育。如有损坏要照价赔偿。
9、保持室内清洁、走道畅通,不准堆放易燃品及其它杂物;化验使用后的废液,废渣进行合理处理并在指定位置存放。
10、实验室涉及到的危化品,如乙醇、丙酮等。严格按照规章制度使用,用毕放入集中柜存放,不要散落在实验台。
11、下班前要做到电器断电,闭灯、关窗、锁门、对精密仪器,贵重物品和印信、文件 、资料等要指定专人保管,明确责任以防被盗。发现不安全因素要及时进行整改,落实防范措施。
12、电气设备或电源线路必须按规定装设,禁止超负荷用电,不准乱拉乱接电线,实验室必须接拉的临时线,用毕立即拆除。资料室内所有电线、电闸、电灯等要与资料柜保持30公分以上距离。
13、有接地要求的仪器必须按规定接地,定期检查线路,测量接触电阻。
一、基本情况
低品位能源多相流与传热北京市重点实验室位于主楼F座8层、4层、地下一层,主楼C座地下一层,主楼B座8层。楼内通道为紧急疏散通道,通道内设有安全出口指示标志和灭火器。
二、火灾特点
1、实验室仪器设备较多,易引发电器火灾。
2、火灾对仪器设备和房间造成的损失较大。
3、若有气瓶爆炸将会引起楼房坍塌等重大后果。
4、人员聚集,易发生人员伤亡。
三、消防组织
1、成立防火安全领导小组,低品位能源多相流与传热北京市重点实验室主任徐进良任组长,成员包括程永攀、刘国华、纪献兵、雷蕾,成立由管理和工作人员组成的义务消防小组,成员:苗政、刘广林、王艳娟、王清洋、马骁婧、谢剑、刘欢等。
2、根据实验室具体情况,制定有《低品位能源多相流与传热北京市重点实验室安全防火制度》,用于指导实验室防火工作;
3、义务消防小组的职责
① 工作人员安全操作,严禁烟火。
② 负责班前、班后和上班过程中的消防安全检查工作,排除各类消防安全隐患。
③ 熟悉掌握周边消防设备器材设施和分布情况,做到四会:既会正确报火警,会使用灭火器材扑救初起火灾,会发现消除一般的火灾隐患,会扑救初起火灾。
④ 一旦发生火灾立即组织扑救,同时向保卫处值班室和本单位领导报告,火势较大无法进行扑救的火灾可直接拨打“119”报警,并积极组织现场人员进行疏散。
⑤ 配合学校义务消防队和公安消防队进行灭火和人员、物资的疏散与抢救等工作。
⑥ 配合学校义务消防队保护火灾现场,配合公安消防对查清起火原因。
四、发生火灾或紧急情况时的扑救和紧急疏散措施
1、火灾初起时,发现起火人员或值班人员要立即就近利用消防器材进行灭火,同时向保卫处值班人员和本单位领导报告。发现时火灾较大,确认义务消防组难以扑灭时,须同时拨打火警电话“119”,并积极组织人员从走道两侧疏散,如果涉及面积较大,利用公共广播系统进行引导,使人员有秩序地撤离。
2、注意事项
①发生火灾或其他紧急事件时,应立即启动应急疏散预案。由保卫处及实验室防火安全领导小组负责协调指挥;现场人员必须遵守现场秩序,服从现场指挥人员统一指挥;
②工作人员应熟悉紧急疏散通道,在最短的时间内控制局面,组织人员沿走道尽快离开房间;遇到火灾时,应选择没有发生火灾方向的安全出口,就近疏散;
③紧急疏散出口,均备有消防捶,紧急情况下可用锤子将玻璃门打碎逃生;
④全体被疏散人员应听从指挥,做到快速、有序的离开;不要慌乱,避免出现踩踏。
⑤紧急疏散过程中,工作人员随身携带应急灯,必要时为疏散人员提供照明。
⑥认真做好人员与物资的疏散。
实验室工作人员管理。工作人员分为:实验室教师,访问学者(博士后),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等。
2、实验室科研人员(包括全体教师和研究生)工作时间为:早08:30-11:30,14:00-17:30,19:00-22:00,实验室管理工作人员上下班时间由学校统一规定。
3、、实验室考勤员(韩璐、刘广林)负责实验室全体人员的考勤。考勤不合格者,一次通报批评,三次以上采取减免当月助学金等处罚。
4、实验室执行请假制度,实验室全体人员请事假须先申请后执行,一天以上事假向实验室主任请假;病假以医生开具的诊断证明为凭。
5、实验室全体成员要定期或不定期的向实验室主任汇报自己的工作进展。重要事项必须及时向实验室主任汇报。
6、实验室每一至二年对每位教师的业绩进行考核,考核成绩作为本人业绩考核的依据。
7、实验室成员发表的成果,包括论文、专利等,凡挂有实验室主任的成果,须提前报送实验室主任审核。
为保证实验室资产及个人财物安全,消除安全隐患,规定如下:
实验室各房间,更换门锁的房间,原始钥匙均为三把;每更换门锁的房间,钥匙有两把,其中有一把在资产处。
实验室主任和办公室对各类工作人员要加强钥匙管理工作的教育,使全体人员认识到管理好钥匙、防止钥匙丢失是预防盗窃案件发生的重要环节。
门锁钥匙发放、配制范围仅为在本实验室长期工作人员。实验室办公室对门锁钥匙持有者要进行登记。
3.1、临时人员不予发放,但经实验室主任批准、可向实验室办公室借用。
3.2、需使用实验室作短期科研的工作人员,经实验室主任批准、实验室办公室登记后,短期内持有钥匙,但不得配制。科研结束后应交回所持钥匙。
3.3、凡持有门锁钥匙者,均须负责所持钥匙房间的其它资产的安全及房间卫生。
3.4、交回钥匙时,实验室办公室要对房间内的资产进行清点。
凡持有各实验室和办公室门锁钥匙的人员,要加强各自钥匙的爱护和保管,平时门锁钥匙不得随意放置。门锁钥匙未经实验室主任或办公室许可,不得随意转借他人。
未经实验室主任和办公室同意,门锁钥匙不得配制。
各实验室与办公室的门锁钥匙如有丢失,应及时报告实验室主任和办公室,同时应采取措施,立即更换门锁。
文件柜等钥匙持有者也需登记,必须严格妥善保管。
实验室办公室须妥善管理各类钥匙。要有钥匙使用清单,要办理好各类钥匙借还登记。工作人员调离实验室或毕业时,要向交接人员交清所有钥匙。
凡因钥匙丢失或保管不当,事后不报告,又不及时采取措施,造成公共及私人财物被盗事件的,将追究责任,并根据事件情节轻重,责令其赔偿部分或全部损失。
实验室是教学、科研和科技开发的重要基地,同时也是容易发生事故的场所,稍有不慎,便会引发意想不到的事故。实验室师生应时刻提高警惕,不可有丝毫麻痹大意,切实避免意外事故的发生。
一、事故多种多样,应区分停电、仪器设备损坏、火灾、爆炸、被盗、污染、中毒、人员意外伤害等不同情况,采取不同的防护和补救措施。
二、实验室人员须加强责任心,本着对实验室设备安全和人身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注意发现和排查事故隐患。尤其是对于贵重、大型仪器设备、服务器机房等重点房间,如有异常声音或报警,应及时处理,避免出现设备损坏。
三、事故发生后,应在采取力所能及的补救措施的同时,保护好现场并及时报告实验室管理办公室。如属于现场人员无法处理的事故,应迅速拨打求救电话(火警:119;急救:120;报警:110)并及时报告保卫处,请求帮助处理。
四、事故发生后,无论事故大小,当事人应尽快把事故的起因和后果以书面形式(紧急情况可用电话及时报告,之后补交书面材料)上报给实验室主任。对隐瞒不报或夸大、掩饰事故真相者,应予从严处理。
五、事故发生后,实验室内部应立即召开事故分析报告会,在查明原因、明确责任、迅速改正的同时,更要举一反三、杜绝同类事故的再次发生。由实验室主任写出事故分析报告,并提出处理意见,报送相关部门。事故特别重大、情节特别严重的,要送交司法部门追究刑事责任。
学术委员会是本实验室的学术领导机构,其职能是决定实验室的研究方向,确定研究课题,监督研究经费的使用,协调开放事宜,组织论文答辩及成果评价。
学术委员会委员十二至十五名,由校内外有关专业专家担任;另外在条件成熟时,聘请国外有关专家三至五名作为通讯学术委员,以便加强与国外的联系,吸取国外信息及意见。
学术委员会的日常工作由学术委员会主任、副主任负责,实验室学术秘书、行政秘书是他们日常工作的助手。学术委员会主任根据工作需要邀请部分学术委员会成员商讨工作。
每年举行一次学术委员全体会议,听取学术委员会主任和实验室主任的工作报告。在召开学术委员会全体会议之前,学术委员会主任应提前通报会议的内容。
实验室主任应定期向学术委员会成员报送实验室工作简报和学术研究简报使学术委员会成员及时了解和掌握实验室工作情况。
学术委员会主任、副主任负责与国外通讯学术委员进行联系,报告工作,听取意见。
学术委员会每个成员根据所了解的国内外与低品位能源多相流与传热有关的科学技术发展状况和动态,对实验室的研究方向和选题提出看法;吸引并推荐国内外优秀人才来实验室开展研究;为实验室的研究成果走向应用创造条件。
学术委员会对实验室的研究成果及时组织通讯评审,对其中重大的研究成果必要时可组织专门会议进行评审;学术委员会在评审成果过程中注意发现和培养优秀的学术人才,特别是优秀的中青年学术人才。
本工作条例由第一次学术委员会会议通过,以后可由学术委员会全体会议根据实验室的发展和变化做出相应的修改和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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